2020佛山中考招生政策有调整!报名时间为3月15日-26日
日 期 | 工作内容 |
3月15日─3月26日 | 中考网上报名 |
5月23日─5月31日 | 网上填报志愿 |
6月20日-22日 | 全省统一考试 |
6月24日─7月5日 | 答题卡扫描、评卷、登分 公布成绩 |
7月6日─7月下旬 | 各批次录取 |
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范围及录取办法基本不变。提前批9所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与2019年做法保持不变。佛山一中所有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其他8所学校的指标生面向本区招生,剩余计划面向全市招生。继续采用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的做法。
提前批9所学校:
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
新增禅城实验高中、南海区第一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高明区高明实验中学等4所学校艺术类计划在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增加优质学位全市共享。
禅城实验高级中学、南海区九江中学、南海区第一中学、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顺德区实验中学、三水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实验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高明区高明实验中学等9所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生。
参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规定,非本市户籍的政策性借读生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政策性借读生政策设置过渡期类(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2018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子女),适用于2020至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2023年起停止执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我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市、区教育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公办民办高中各类计划招生统一纳入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设置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批次录取。严控已被录取考生的二次录取,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或无计划招生。
大力增加职业教育学位资源供给,进一步扩大中职学校优质学位面向全市招生规模,承担高水平中职学校、省市双精准专业项目建设的学校和专业全部面向全市招生,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有序分流。
进一步推进中考“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政策,试行全面清理招生入学证明事项,对满足跨部门数据共享联审核验的事项,取消或减少要求家长和学生提供证明材料。继续加强考点统筹规划和建设。
关于《佛山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详细内容,可关注“佛山招考”、“佛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登录佛山市教育局官网()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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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王琦玥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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